关于九江市优化营商环境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鄱阳湖生态科技城拟推荐对象的公示
日期:2025-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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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九江市优化营商环境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方案>的通知》(九发改体改字〔2025〕607号)及有关工作要求,经自下而上推荐、逐级审核、征求意见、组织考察等程序,并经九江市发改委初审同意,现将九江市优化营商环境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鄱阳湖生态科技城拟推荐对象名单予以公示。
先进集体拟推荐对象(2个):九江市鄱阳湖生态科技城管理委员会产业服务部、九江市鄱阳湖生态科技城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部
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3个):曾小森、刘梦薇、汪晓洁
公示时间为2025年12月8日至12月12日,共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鄱阳湖生态科技城经济发展部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部门方式:九江市鄱阳湖生态科技城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部0792-8991872
联系地址:九江市濂溪区濂溪大道699号6楼615室
电子邮箱:kjcjfb332000@163.com
九江市鄱阳湖生态科技城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部
2025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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